关于决算期的选择,十分重要,建议不可轻率决定。因此,我们的建议如下,请参考。
首先决定结算期的要素如下:
- 自己的喜好
- 消费税
- 和工作的平衡
- 和税理士的关系
这些因素来决定的。下面解说一下。
1、自己的喜好
一般情况下,许多公司选择在3月决算,以结束整个财政年度。选择12月作为决算期也较为常见,例如我们事务所就是在12月决算。考虑到个人事业的流程,12月也是一个合适的选择。请先考虑一下您自己倾向于哪一个月份。如果暂时没有明确的想法也没关系。
2、消费税
经营者在年销售额超过1,000万日元的下一年度开始有消费税纳税义务。关于“2年不征税”的传闻是部分正确的。如果是建筑业,通常销售额较高,因此最好将第一、第二期延长。极端情况下,如果公司明天成立,并将本月末作为决算期,第一期不到一个月就结束,这不太理想。但如果这期间销售额不到1,000万日元,第3期也不需要征税,因此没有问题。
3、与工作的平衡
结算月会进行利润调整等,因此不建议在繁忙的月份设定结算期。通常情况下,必须在结算月内完成并支付一些项目,例如法人保险和中小企业破产防止共济等。
4、和税理士的关系
税务工作通常在12月下旬到次年5月间非常繁忙,尤其是2月至3月的申报期。如果在此期间进行决算,可能无法得到充分的确认。因此,建议选择税理士较为空闲的时期进行决算工作。
结论:
为了优化消费税并延长第一年,如在7月中旬设立公司时,将结算期设定为次年6月末。(将公司设立月份的前一个月作为结算期)这样不仅可以延长第一年的时间,还能避免在税理士的繁忙期进行决算工作,从而确保与税理士的关系顺利。
以上,请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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